二十三、关于加强对钥匙管理的规定

发布者:绿洲生态发布时间:2018-04-26浏览次数:460

二十三、关于加强对钥匙管理的规定


门锁是预防盗窃的一道屏障,管理好钥匙,防止钥匙丢失,对防止公私财物被盗是十分重要的。为加强钥匙管理,积极预防盗窃,特制定以下规定:

1、各研究室对所属人员要加强钥匙管理等安全工作的教育,使全体人员认识到管理好钥匙、防止钥匙丢失是预防盗窃案件发生的重要环节。

2、对办公室、各研究室的公用钥匙,各负责人要根据具体情况,制定钥匙管理办法。

3、凡持有各办公室或各研究室钥匙的人员应予登记,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,平时钥匙不得随意放置。未经办公室或研究室负责人同意,钥匙不得配制,不得随意转借他人。

4、凡持有保险柜、库房钥匙的人员,其钥匙要随身携带,不得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或其它地方。

5、各研究室、学习室等公用钥匙在交班时应核实钥匙数量,以免发生差错。

6、员工在实验室学习或作实验期间,确需房门钥匙时,应由实验室统一发放,所发钥匙打上编号,离开实验室时应将钥匙交回。

7、员工毕业时,应将所持钥匙交回实验室。

8、各办公室、各研究室的钥匙如有丢失,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,同时应采取措施,立即更换门锁。

9、今后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,事后不报告,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,重点实验室将追究研究室和个人责任,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,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。